民國85年,一件令人髮指的事件震驚社會,一名歹徒以尖竹對年僅五歲的女童施暴,造成她身心永久性的創傷,而訴訟歷經十三年,七審判定無罪釋放。這起台灣發生的事件,正好與希望:為愛重生改編的內容類似,而實際上性侵女童的事件層出不窮,當社會全都在關注怎麼對兇嫌判刑時,又有多少人在乎受害者?
既然電影中對於此類的社會事件有不少的討論,以下是有關於加重強制性交罪的條例,根據台灣現行的刑法221條,犯強制性交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:
一 .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。
二 .對十四歲以下之男女犯之者。
三 .對心神喪失精神耗弱或身心障礙之人犯之者。
四 .以藥劑犯之者。
五 .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。
六 .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。
七 .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、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。
八 .攜帶兇器犯之者。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而台灣關於此類的事件防不勝防,而大多數的受害者都是幼童,數次的恐龍法官輕判也引起大眾的憤概,慶幸台灣還有925白玫瑰運動之類的社運,該如何重視這樣的兒童問題,我想是非常值得所有人去深思的,除了預防之外,事後對受害者的同理心更是我們必須學習的,不能只是當作社會新聞看過就算了。而電影中也出現媒體為了搶新聞,完全不顧受害者的感受,雖然是韓國電影,但同樣的也適用在台灣身上,我們總會笑媒體老是問些,「請問你家裡失火了感覺怎麼樣」的蠢問題,但造成整體新聞素質低落的,我想絕對不是單方面的問題,這真的需要所有人一起加油!
再來我想談談的是,對這部的「感受」,對我來說它是一部非常直接的電影,直接的揭露這個社會的犯罪、直接的展現大眾的眼光會如何影響一個人,但也帶給我許多溫暖,特別是在親情的部分。
片中的他們是一個普通的家庭,甚至只是對及格邊緣的父母,有時忽略小孩,夫妻之間也因為工作太忙感情日漸冷淡,而這樣的組成正是我們生活週遭的小家庭,自然多了一份共鳴性,而其中有太多感人的畫面,根本不是文字能夠敘述的,我也因此哭了好多次,甚至有哭到停不下來的時候,只能說父母對孩子的付出,永遠是不求回報的,而這樣的感動總是最令人動容!
精采必看★★★★★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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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典神片★★★★★★
精采必看★★★★★☆
不錯好看★★★★☆☆
普普通通★★★☆☆☆
不太好看★★☆☆☆☆
不值一看★☆☆☆☆☆